陕西省部分省重点高中择校费可收两万
2003-7-16
省物价局、省教育厅近日研究决定,同意西安中学、西安高级中学、西工大附中、西安交大附中、陕师大附中、西铁一中、长安一中、西安市83中的高中择校收费标准按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收取。
据了解,省物价局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今年规定,高中招收择校生,应严格遵守限分数、限人数、限钱数的“三限”政策。其中限钱数规定为:西安市的省级、市级重点高中
和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.5万元、1.2万元和0.9万元;其他各设区市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、0.8万元和0.6万元;西安市所在地的部分省级重点高中可适当上浮,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。省物价局、省教育厅经过严格审批,同意西安中学等8所学校高中择校收费标准按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收取,同时将根据这8所学校办学水平变化情况,对其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。以上收费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。
摘自:华商网-华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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